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广州凯华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凯华城”)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发行总额不超过40亿元(含4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近日,本次债券首期已成功发行了7亿元,票面利率4.00%。本次债券拟采用抵押担保形式或无担保形式,其中首期债券发行采用抵押担保形式。
凯华城为中国香港法人独资企业,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及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是一家优质的商业物业运营商,物业租赁与服务是其的核心业务。自2001年成立以来,凯华城管理总资产超过200亿元人民币。
本次债券发行由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简称“广信君达”)“带•路”团队石其军合伙人律师牵头负责,林绮红合伙人律师、闫瑞律师、凌艺律师、刘勇律师、陈双云律师等同仁作为本次债券发行的法律顾问,为本次债券发行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包括法律尽职调查,房地产专项核查及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等。本次债券为市场上少有的抵押债,本所律师为发行人及券商就本次债券的抵押方式、抵押合同签署、抵押手续办理等提供了重要法律支持。
广信君达作为华南地区规模最大的律师事务所之一,一直以严谨的态度、良好的专业素养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其工作成果获得客户的认可及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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