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广州城建”)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发行总额不超过80亿元(含8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第一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15亿元,可超额配售15亿元,其中品种一(3年期)的票面利率为2.95%;品种二(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的票面利率为3.00%。
广州城建作为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码:00123.HK)境内房地产开发平台,根植于广州,依托珠三角市场的区域优势,稳步进军国内市场。目前,已逐渐将业务布局拓展至佛山、中山、江门、烟台、武汉、杭州、苏州和青岛等多个城市,确立了广州、珠三角、中部地区、长三角和环渤海等战略区域,打造了数十个精品标杆项目。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简称“广信君达”)接受广州城建的委托,由“带•路”团队石其军合伙人律师牵头负责,林绮红合伙人律师、闫瑞律师、何静律师、张凤媚律师等同仁担任本次发行的法律顾问,为本次发行提供了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包括法律尽职调查、房地产专项核查及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等。同时,本次发行因创造性地运用协议控制实现财务报表的合并而引起了交易所、证监会的高度关注,本团队律师与各中介机构紧密合作,及时应对交易所、证监会的多次反馈,圆满的完成了本次工作。
广信君达作为华南地区规模最大的律师事务所之一,将一直秉承严谨的态度、良好的专业素养,始终致力于为广大客户和社会各界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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