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江实业”,股票代码600684)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注册可发行的债券总额为15亿元,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债券存续期限为5年。第一期发行规模为3亿元,根据申购情况在3亿元的基础发行规模上追加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的发行额度,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第一期债券的已成功发行规模为7.2亿元,票面利率为5.80%,期限5年,附第3年末公司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珠江实业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张雪芳合伙人律师、黄晓芸律师、刘阳实习律师协助珠江实业成功发行本次债券。在本项目中,广信君达律师担任珠江实业的专项法律顾问,为该项目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与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共同推进本次债券的成功发行。
来源:微信公众号“上市及债券融资法律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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