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信君达荣升广东省破产案件二级管理人

发布时间:2019-04-01        来源于:


  2019年3月28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广东省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凭借优异的成绩和丰富的经验业绩荣幸被评为广东省破产案件二级管理人。


  根据规定,二级管理人可以担任以下案件的破产管理人:


  (一)债务人财产价值或破产债务500万元以上、不足5亿元的破产案件;


  (二)普通债权人人数50人以上、不足200人的破产案件;


  (三)重大破产案件以外的重整案件。


  广东省一直走在改革开放的最前沿,随着供给侧改革的不断深化与推进,在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加快“僵尸企业”出清,有效防范化解企业债务风险,助推经济提质增效的大环境下,加快《破产法》的实施迫在眉睫。


  为了适应加快《破产法》实施的新形势,广东省于2016年8月8日成立了全国首个高级法院破产审判庭(执行裁判庭),于2019年1月14日成立了全国首家破产法庭——深圳破产法庭。2014年9月13日,广州市成立了全国首家破产管理人自治组织——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随着破产审判实践经验的积累,为进一步推进管理人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市场化和信息化,保障破产审判公正、高效、有序推进,广东省高院于2017年12月12日发布了《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与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开始对破产管理人进行分级管理。


  本次分级管理采用“报名+考试+评审”方式,由各机构和个人管理人自行报名并参加全省统一考试,评审机构首先根据考试成绩排名确定参加评审人员名单,再结合申报人的业绩,计算出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最终的管理人名册入围名单。


  此前,广信君达组织了部分破产清算业务团队进行集训,经内部报名考核,肖小俊、刘磊磊、张琴梓、李桂荣、汪颖婷、刘继洪、王珺琪、刘阳共8人脱颖而出,代表本所参加并顺利通过了本次省法院组织的分级考试,最终被评为广东省破产案件二级管理人。


  广信君达自2000年即开始开展破产、清算业务,至今已有将近20年的破产、清算实务经验。广信君达先后处理了30多件破产、清算案件,在破产重整和烂尾楼处置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如“广东汇集实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广州广丰房产建设有限公司(时代国际大厦)破产清算案”、“广州永安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广州市广钢房地产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等。


  为了进一步推动本所破产、清算业务的发展,广信君达于2017年6月成立了清算与破产业务部,由管委会进行定编定岗,对定编内的专职人员进行统一考核和聘任。为了推进行业发展,广信君达担任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理事期间,积极建言献策,主动承担起协会的部分工作,于2018年协会换届选举中,部门负责人肖小俊律师被选举为协会副会长。


  广信君达将一如既往做好管理人本职工作,为促进行业发展积极建言献策,为提升我国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尽绵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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