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6-03 来源于:
法庭是刑事律师的舞台,法庭发问则是刑事辩护的灵魂。
——题记
2019年5月29日,广信君达论坛之业务沙龙2019年第15期之“三态两分法—法庭询问实务技巧”分享沙龙在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吸引了本所内外多名律师参加。
本次沙龙由广信君达刑事诉讼专业部一部(简称“刑事一部”)主办,特邀广东国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王楚豪律师担任主讲嘉宾。广信君达高级合伙人、管委会成员朱光辉律师,合伙人、刑事一部部长洪树涌律师,合伙人、刑事一部副部长许悦敏律师,合伙人陈勇律师担任分享嘉宾。
王楚豪律师通过识别不同的法庭询问对象所代表的利益不同,列分“三态”证人:辩方证人、控方证人、中立证人,结合能否进行庭前辅导两分法,创新提出把询问对象分为:辩方证人+可庭前辅导、控方证人+不可庭前辅导、中立证人+不可庭前辅导的“三态两分”分类方法,以针对不同形态的证人做出不同的询问技巧。王律师还指出,法庭询问分直接询问和交叉询问两类,在直接询问环节中,询问己方证人,多采取开放性问题发问,目的在于获取更多的信息内容。在交叉询问环节中,询问非己方证人,多采取封闭性问题发问,目的在于挖掘对方证词的缺陷和弱点,以达到质疑对方证词真实性的效果。
王楚豪律师的精辟分享,将律师询问技巧对刑事辩护的重要性展现得淋漓尽致。
朱光辉律师表示“大道至简”,并向参会人员揭示了法庭发问阶段是庭审的魅力所在,而律师庭审中的询问水平最能展现律师能力水平。就如何提高自身的发问水平,朱光辉律师认为,必须解决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问与不问,二是怎么问。要解决问与不问的问题,需要注意两点:1. 针对起诉书遗漏的事实,要问,大胆争取发问;2. 要推翻指控事实,要问,例如指控的个人行贿,应该就是否构成单位行为发问。
有三类问题则不问:1. 无关问题,不问;2. 公诉人讯问过的问题,不问;3. 可问可不问的问题,一般不问。
对于第二方面怎样发问,朱光辉律师认为问题的设置必须紧扣辩论观点,并建议为了能控制询问对象的回答,应该以封闭式提问为主,开放式提问为辅。
陈勇律师表示“以子之矛,攻子之盾”,陈律师向参会人员揭示了公安做询问笔录时的三大忌讳:引供、诱供、指供,以提醒同仁注意法庭询问方式。
许悦敏律师在分享时强调,发问就一定要做好准备,否则最好不要发问。许律师还为大家分享了一个经验:提前做好发问提纲,包括公诉人、法官可能会如何发问。如果有些事实他们提到了,辩护律师就不必再发问了。
本所合伙人、刑事一部部长洪树涌律师为参会人员分享了一个申请证人出庭的秘籍:服务到办案机关不能拒绝——通过家属,把辩方证人请到法庭门口,让法院无法不让证人出庭。此外,他还为参会人员分享了庭前辅导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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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刀不误砍柴工”,愈学习,愈精锐,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