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信君达公司法专业二部成功举办专题沙龙活动

发布时间:2019-03-18        来源于:


  2019年3月14日,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公司法专业二部在本所合伙人、公司法专业二部负责人孙俊杰律师组织下,召开了专题沙龙活动,围绕“出资认缴制的法律背景下,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后的出资义务负担法律问题”展开讨论。


  公司法专业二部副部长咸芳律师、秘书长卢迪欣律师、副秘书长江晓璐律师、李静宏律师等多名成员参与本次活动。


  本次沙龙结合《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8条有关规定,研讨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后出资义务的具体判例、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权威学术文章,明确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后的出资义务应当首先依据新旧股东之间的明确约定进行判断、以及债权人可以要求现任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这两个裁判规则,并进一步研讨了在股权转让的新旧股东未能就出资义务进行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如何判断出资义务具体承担者这一热点问题。


  会上,参与人员各抒己见,充分交流了相关经验和意见,本次沙龙活动在热烈气氛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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