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2-20 来源于:
2018年12月,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简称“腾越建筑”)非公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1亿元的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为6.90%。在本项目中,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腾越建筑的专项法律顾问,由本所高级合伙人全朝晖、合伙人张雪芳、黄晓芸、杨尹及律师刘阳、莫欣影、实习律师邱艳玲等共同组成工作组,协助腾越建筑完成尽调法律工作,并根据证监会、上交所的要求,对项目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及协助起草相应交易文件。
本次债券由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担保,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腾越建筑的主体信用评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为AAA。
广信君达将继续秉持着“效率、信任、责任”的核心价值理念,充分发挥本所的专业优势,为客户提供更加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