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讲堂㊹ | 广信君达苏东海律师为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讲授《民法典》

发布时间:2020-11-16        来源于: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2020年11月13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局”)举行“民法典系列讲座第一讲”活动,邀请了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民法典宣讲团副团长、局政府法律顾问苏东海律师担任授课人,作“民法典—与大家息息相关的法律”主题授课。讲座由局副巡视员李秋霞主持,局法规处相关负责人及局各业务处室负责人、业务承办人等上百人参加,全局系统包括各区分局、直属单位组织相关人员通过视频同时在线观看讲座。

苏东海律师在本次授课中结合多个案例对民法典的亮点进行了生动讲解,内容包括:

民事行为的合法有效,除了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外,还不得违反公序良俗。苏律师以其参与的涉及孤寡老人房产赠与合同纠纷案为例,指出该合同因违反公序良俗最终被依法撒销,维护了孤寡老人的合法权益。

关于物权篇,苏律师讲解了对违章建筑的处理。表示,如违法拆除的,仍然有可能涉及赔偿,要注意区分不同时期的认定依据,处理好群体性矛盾,正确做好在执法中尽可能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对于物的所有权归属,苏律师作了细致讲解,包括涉及承包人建筑工程款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但对已付全部或大部分房款的房屋买受人享有物的所有权不能对抗。

关于侵权责任篇,苏律师讲解了自甘风险规则,指出涉及玻璃幕墙等建筑物部分脱落的,对于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的责任认定以及不承担侵权责任的例外情形。

关于正确处理民法典与依法行政的关系,苏律师认为行政机关制定规范性文件时应对照民法典,不能任意减损公民、法人权利,不当增加义务。此外,苏律师还结合其担任局“规自系统行政案件典型案例会”点评专家时讲解的案例进行深入分析,强调行政机关注意合法性同时,也要注意恰当性、合理性,才能更好地体现依法行政。

2016年起,广信君达君行团队联合高级合伙人章勋律师团队共同担任局政府法律顾问(包括原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其中,君行团队成员、合伙人李东伦一直作为驻局(含原市国规委,下同)主办律师,协助局承办了大量的行政决策合规性审查工作、立法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等,并代理了局的行政复议案、仲裁案、诉讼案。君行团队还协助局完成了行政协议专项研究、市国规系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业务操作手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行政案件典型案例汇编等专项,提供了行政案件典型案例点评分析、法律培训、现场法律咨询解答等服务,受到顾问单位的好评和肯定。君行团队成员秦裕超、罗嘉佳律师等曾先后参与驻局等相关工作。

广信君达及律师将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法典普法活动,扎实做好宣传贯彻和实施工作,在推动民法典有效实施中更好地践行律师为民的初心,为推进国家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贡献新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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