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8-22 来源于:张泽平 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近期,因吃播导致猝死的新闻,让社会对粮食浪费现象进行了反思。据联合国粮农组织统计显示,全球每年约1/3粮食被损耗和浪费,总量约每年13亿吨。世界76.33亿人口中至少还有8.2亿面临饥饿,相当于世界上每9人中就有1人挨饿。现如今,某些平台上所谓的“大胃王”吃播秀,动辄吃掉一个农民几个月的劳动成果;为追求流量使用催吐洗胃等手段,不仅给自己身体造成了损害,更是造成粮食严重浪费,给大众传播了错误的价值观。同时,大型餐馆、游客群体、中小学生群体、公务聚餐等仍是餐饮食物浪费的“重灾区”,随着网络消费的快速发展,日常点外卖中也存在浪费严重的问题。为倡导绿色、节约的饮食习惯,制止“舌尖上的浪费”,不少国家通过立法、教育、公益等手段,力促健康可持续发展,体现出对勤俭节约的共同追求。
一、国外规制粮食浪费的立法实践
根据法国环境与能源管理署统计,法国每年丢弃的食物相当于浪费了160亿欧元,排放了1530万吨二氧化碳,是法国境内飞机温室气体排放量的五倍。2016年2月,法国通过了《反粮食浪费法》。这部法律规定,超市禁止扔掉或销毁未售出的食物。假如超市有相应的剩余,必须将其捐赠给慈善机构或是食物银行。超市和慈善机构签订协议之后,也能获得捐赠60%产品价值的税收减免。但倘若超市拒绝签订合约,他们就会面临多达3750欧的罚款。法国生态转型和团结部指出,《反食物浪费法》实施以来,国家授权数千个协会和一些专门从事未售食物管理的初创企业,与分销商一起组织回收并重新分配食物,回收食物总量每年增长近28%,平均每年多利用了四万六千吨食品,使2.26亿人受益。
2019年,在《反食物浪费法》基础上,法国又推出针对平衡农食领域商业关系的法律,将食物捐赠范围拓宽到公共餐饮部门及农业食品领域,并规定,自2021年7月起,餐厅必须使用“餐饮袋”,鼓励顾客打包带走。该法还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如果销毁仍可食用的未售出食物,餐馆将面临罚款,最高可达上一财年营业额的0.1%。
德国是处罚食品浪费最严厉的国家,无论自助餐还是点餐,食客一旦被发现浪费,轻则受到“警告”,重则由相关部门按规定罚款。如果在餐馆用餐时浪费食物,任何见证人都可以向城市秩序局等相关机构举报,工作人员会立即赶到现场,并按规定罚款。
与德国、法国以惩罚为主的法律规制手段不同的是,意大利、日本、韩国等国在规制食品浪费上主要采取引导的政策。
在法国《反粮食浪费法》出台半年后,意大利也出台了《反食品浪费法》,通过减免税收等手段鼓励企业或农场,通过慈善组织捐赠食物,还大幅简化食品捐赠程序,为食品捐赠提供更多便利条件。此外,该法律还鼓励餐厅向消费者提供打包袋,让意大利人养成打包带走的习惯,减少人们在消费阶段造成食品浪费。调查显示,《反食品浪费法》实施后,换算下来每年能够回收100万吨左右的食品。
日本早在2005年制定的《食育基本法》中,就规定了要节约粮食,但是没有惩罚性规定,政府主要还是通过倡导和教育的方式,主张从小开始告诉孩子为什么要珍惜食物以及和吃饭配套的一系列措施。
韩国则通过食物垃圾计量回收的方式来遏制食品浪费现象。家庭食物垃圾回收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用收费食物垃圾袋进行回收,这些特制垃圾袋按容量定价,价格比一般垃圾袋要高。另一种则是计量回收方式,特制垃圾桶会记录食物垃圾的重量并计入居民的对应账户中,每月精确结算并随物业费扣除。此外,这种垃圾桶还搭载通信系统,可将相关数据实时传输回管理终端,供政府监测统计和决策参考。
二、我国在规制粮食浪费方面的努力
自古以来,勤俭节约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1978年以来,“厉行节约”更是被写入宪法。
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市地区进一步增强全民爱惜粮食、节约粮食意识,切实做好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工作,保障国家粮食安全。2012年,国务院公布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粮食法(征求意见稿)》。在该意见稿第四章中,专门规定了粮食浪费与节约问题,规定“国家倡导节约粮食,鼓励开展节约粮食、科学用粮、健康消费的宣传和舆论监督,提高全社会珍惜和节约粮食意识。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与节约粮食有关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装备,淘汰落后产能,减少粮食损失损耗。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应当加强管理,在粮食收获、收购、储存、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节约粮食。”然而,该意见稿并没有对浪费行为的行为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进行规定。随后,因立法时机不成熟,该意见稿至今并未形成国家法律正式出台实施。虽然国家法律层面并无相应强制性规定,但是地方政府一直在积极探索反对粮食浪费的立法实践。2013年,珠海市在全国率先发布《珠海市餐饮浪费处罚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对餐饮浪费进行处罚。虽然该办法并未出台,但是起到了示范作用。2014年,北京市发布《北京市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实施方案》,湖南省发布《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实施意见》,倡导节约,反对食品浪费,并明确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存在的食品浪费行为可以予以通报。2018年9月,《粮食安全保障法》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第一类项目。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加快推进粮食安全保障立法进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是《粮食安全保障法》中的应有之义。
三、几点建议
对于粮食安全问题和形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社会风尚,习近平总书记一直高度重视,并多次强调要制止餐饮浪费行为。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重要指示。对于餐饮浪费现象,他用了八个字作评价:“触目惊心、令人痛心!”还引用了古诗“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表达痛心之情。习近平总书记在指示中明确强调,“要加强立法,强化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
社会上粮食浪费现象让人触目惊心,在积极倡导绿色消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理念的同时,为尽快扭转粮食浪费的不良现象,通过法律强制性规定是立竿见影的方法,能够更有效地制止和防范浪费行为。对此,笔者有如下几点建议:
第一,在国家立法层面,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基本原则,针对粮食浪费现象,参照法国、德国的经验,制定专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粮食浪费法》。针对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在生产经营和消费过程中的粮食浪费现象,制定明确的监管和处罚措施,明确监管机关,让监管机关有法可依。
第二,鼓励和支持食品银行的建设,通过税收优惠、环保补助等方式鼓励和支持企业和消费者使用食品银行,让节约下来的粮食真正用到实处。
第三,加强对消费端存在的粮食浪费现象的管理,要求企业对餐饮定量对消费者进行提示,防止消费者超量点餐。鼓励消费者对剩饭剩菜进行打包,对恶意超量点餐的消费者加收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