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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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etr@etrlawfirm.com

工作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周 莲 合伙人律师执业证号:14401201111953579


职务:广东省港澳台法研究会理事


教育背景:

湖南农业大学 本科

中山大学法学院 民商法学研究生班


专注于:代理民商事诉讼、仲裁及涉外案件


  周莲律师执业期间,参与主办了一系列重大复杂民商事诉讼、仲裁及涉外诉讼案件。较有影响的包括:恒大地产集团广东公司与麦凯常、蔡耀佳项目转让合同纠纷案(标的数亿),东莞市永发置业有限公司与广东海煌投资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借款纠纷仲裁案(标的过10亿),广州市高姿化妆品公司诉范冰冰广告合同纠纷案,范冰冰诉广州市高姿化妆品公司侵犯肖像权和姓名权纠纷案,广东宏大爆破诉托克逊县新家园公司仲裁案,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仲裁案,广东三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广州市花都新华祈福房地产有限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等等。代理了一系列有影响力的涉外案件,包括:全国第一件涉“一带一路”案件——广州白云机场诉泰国暹罗航空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广州白云机场诉俄罗斯维姆航空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等等。

  多次为合生创展集团重大土地及房地产项目提供风险评估及对策研究与论证,为公司高层做决策参考。曾担任广东省工商局、广州白云机场、中银保险公司、广东人保财险、深圳人保财险等数十家公司、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周莲律师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法律援助,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参与广州妇联组织的咨询活动义务提供法律帮助。撰写并发表多篇学术论文,其中有的获奖。积极参与省律协的调研及课题:采与撰写“一带一路建设律师服务指引”,“中国企业赴一带一路沿线国投资律师服务指引”,并获得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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