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

电话:+02037181333

邮箱:etr@etrlawfirm.com

工作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全朝晖 高级合伙人律师执业证号:14401198810338104


职务:中国律师 法学硕士(LL.M)、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简称: CTA)、英国皇家特许仲裁协会仲裁委员(英文简称“MCIArb.”)、中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广州律师协会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广州市律师协会 律所税务工作研究小组成员、第16 届亚运会组委会常年法律顾问团成员。


教育背景:

大学毕业后获得中国律师资格从事中国执业律师工作(1988 年)

具有司法部、中国证监会授予的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1993-2003 年)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北京)法学硕士课程(1996 年)
广州证券交易争议调解委员会特邀调解员(1996 年)
美国威斯康星州大学与中国国际律师(上海)培训中心联办的国际律师培训课程(1997 年)
美国芝加哥肯特法学院(IIT Chicago-Kent College of Law) 法学硕士(LL.M)课程
中国执业税务师(通过财政部、国家税务局举办的执业税务师全国统考)(1998 年)

香港史蒂文森黄律师事务所首席中国法律顾问(2000 年)

(该所为Interlaw 创始成员所,并透过“Interlaw”与全球108 个律师事务所取得业务联系)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确认的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意大利忠利集团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合资,中国目前最大的外资人寿保险公司)法律责任人(保监办复[2002]38 号)(2001 年)
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复旦大学、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联合培训及授予的中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2002 年)
经英国皇家特许仲裁委员会考核,获该会委员专业资格(英文简称“MCIArb.”)(2005 年)
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厦门国家会计学院联合培训及授予的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 (2008 年)(2007年)


专注于:主要从事金融证券、保险、税务规划、知识产权、外商直接投资法律业务、项目融资、产权交易、电子商务、集团及经济诉讼仲裁。


1988 年大学毕业后分配在广州市第二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及广州国际经济贸易律师事务所从事涉外法律业务,
1995 年为广州市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
1998 年为广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2010 年至2012年兼任广信律师事务所部分管理工作。
2012年合并设立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以来,为高级合伙人及执行合伙人。


办理的部分项目:


  中国奥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883.HK)、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002683.SZ)、粤海企业集团、粤海投资有限公司(0270.HK)、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茂炼转债、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地下铁道总公司、招商中国基金(0133.HK) 、天安(中国)(0028.HK)、广之旅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亚伦国际(0684.HK)、广东金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华鼎(上海)、海域集团(1220.HK)、达艺控股(0997.HK)、耀荣明泰(0072.HK)、东方娱乐控股(0009.HK)、嘉辉化工(0582.HK) 、海域化工(02882.HK) 、森信纸业集团(0731.HK)、优能数码(8116.HK)、鑫达实业(Zindart Limited 美国纳斯达克)(ZNDTY. Nasdaq) 、TOM.com(8001.HK) 、163.net 电子邮局、广东天普生化医药股份有限公司(H 股)、生科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澳洲上市公司)(ARBN 067 993506)、Rumpun Hijan (马来西亚二板上市公司)、广州美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路桥、汇创控股(8202.HK)、武汉长益路桥、泛华保险服务集团(CISG. Nasdaq)、欧美家私集团控股有限公司(8203.HK)、汇多利国际控股有限公司(0607.HK)、宏霸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大唐国际投资有限公司(1160.HK) 、合富辉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0733.HK)、天马娱乐控股有限公司(8039.HK)、Global Market Group Limited (AIM. UK)及广东富达客车集团有限公司、力讯科技有限公司(新加坡拟上市公司)等多家企业改组及境内外上市法律业务。


  中国奥园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境外上市公司发行2.25亿美元高息票据);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公司重大资产并购);珠江石油天然气钢管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境内发行债务融资工具,1938.HK);Ming Yang Wind Power Group Limited(明阳风电集团有限公司)(MY.NYSE) (美国上市公司境内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广永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国有大中型资产管理公司境内发行债务融资工具);VC Financial Group Limited (00197.HK) (境外上市公司境内并购业务);深圳山水酒店向境内上市公司中青旅(600138.SH)出让股权.


  此外,全律师亦正分别为广东某一知名农业科技及商业物业企业、医疗服务企业等分别向新三板、地方产权交易中心等多元化资本融资平台申报融资及上市项目;并为三家香港、广东知名影视企业、成品油加工及销售企业及物联网系统集成企业将在香港证券交易所的发行及上市项目。


  在金融法律领域,全律师自2002 年1 月至2006 年五年间,曾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确认的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意大利忠利集团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合资,中国目前最大的外资人寿保险公司)法律责任人(保监办复[2002]38 号)及首席法律顾问,并参与审核了有关寿险产品的开发与销售,同时还参与了单项投保金额为200 亿人民币的中石油集团全体员工寿险保单的设计工作。

返回列表页
流量统计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