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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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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许小明 合伙人律师执业证号:14401201310017745


执业领域

刑事、企业法律顾问、民商事。

 

工作经历

许小明律师从业近十年来,专注于刑事案件和重大疑难民商事诉讼与争议解决,并担任了多家集团企业的法律顾问。


一、部分刑事代表案例:

(一)无罪判决/检察院撤诉:

1、广州黄某某职务侵占案(判决无罪);

2、湖北杨某某敲诈勒索罪(判决无罪);

3、汕头林某某敲诈勒索案(判决无罪);

4、惠州政协副主席邓某某贪污、受贿案(判决贪污无罪);

5、广州谢某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案(终止审理无罪释放);

6、汕头吴某某非法买卖制毒物品案(检察院撤诉无罪释放)等。

(二)检察院不起诉:

1、广州邱某某非法买卖制毒物品案;

2、广州沈某某假冒注册商标案;

3、佛山罗某某非法收购珍贵濒临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案;

4、曾某某故意伤害案等。

(三)检察院未批准逮捕:

1、阮某某强奸案;

2、蒋某某诈骗案;

3、谭某某合同诈骗案;

4、江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5、吴某某盗窃案等。

(四)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1汕头廖某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2、茂名黄某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3、湖北李某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4、佛山赖某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

(五)职务犯罪等:

1、惠州政协副主席邓某某贪污、受贿案;

2、湖北某县委书记胡某某受贿案;

3、肇庆某银行行长受贿案;

4、全国人大代表李某某非法采矿案等。

 

二、服务企业与单位:

幸福家园集团、香满楼牛奶、“UA”电影院、广外南国商学院、广东粤华房地产公司等。

 

三、民商事

从事律师实务工作近10年来,办理了大量疑难民商事诉讼案件,对于重大民商事案件的处理具有丰富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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