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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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etr@etrlawfirm.com

工作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王春平 高级合伙人律师执业证号:14401200010620700


职务: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东律协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全国律协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国际经济协会理事


教育背景:北京大学法学学士,中山大学岭南(大学)学院MBA研究生


专注于:专注于疑难复杂的民商事诉讼/仲裁、行政复议/诉讼、民事行政交叉案件、房地产/建设工程、公司银行金融、不良资产交易处置等领域的研究与实务。


  王春平律师担任和曾担任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全国律协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律协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专家库行政法律事务律师专家、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委员、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科技专家库律师专家、广州律协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州律协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国际经济协会理事、中国法学会会员、广州市法学会天河分会理事。王春平律师多次荣获广东律协颁发的优秀委员奖以及律师事务所颁发的优秀律师奖项。


  王春平律师在大学毕业后即进入律师行业,专注于疑难复杂的民商事诉讼/仲裁、行政复议/诉讼、民行诉讼交叉案件、房地产/建设工程、公司银行金融、不良资产交易处置等领域的研究与实务。其凭专业、独到的办案技巧,注重综合运用多元化法律手段实现客户目的的能力,获得了当事人的普遍认可与赞赏,在业界广受好评及赞誉。


  王春平律师执业以来曾成功代理众多疑难复杂、在本省以至全国有较大影响的民商事、行政及诉讼交叉案件,其中包括:被有关媒体称为“住改商第一案”的香港蔡某某诉规划局规划行政处理纠纷案;被称为“双重雇佣个人所得税中国第一案”的某外国人诉某地税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行政纠纷案;被称为“文坛世纪大战” 、“方柳之争”的诗人柳某某诉某省作协主席、作家汪某名誉侵权案,涉案金额逾10亿元人民币的保险索赔案;涉某世界知名化妆品企业金额约2.5亿元人民币的著作权侵权案;北京某电气公司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南方电网、国家电网等不服总局通报行政纠纷案;《童话》、《别说你的眼泪我无所谓》、《秋天不回来》等多首知名歌曲著作权侵权纠纷案等。


  王春平律师学术理论功底深厚,法律实务经验丰富,曾作为主执笔人编著《电网建设前期业务法律指引》一书,在包括法学核心期刊在内的各类刊物发表发表多篇论文或文章,并多次荣获全国、省、市律师协会颁发的理论成果奖。件、房地产/建设工程、公司银行金融、不良资产交易处置等领域的研究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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